高壓電容補償裝置運行維護規程
發布時間:2017年05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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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者:未知
1、補償裝置投運前的檢查內容
1)新裝的補償裝置投入前應按接交試驗項目試驗,并合格。(注意:對金屬氧化物避雷器進行檢收試驗時,不得進行耐電壓試驗。保護裝置試驗時,進行保護裝置試驗時,應在主電路上并接或撤出1~2 臺電容器以模擬電容器內部故障,或在二次回路上設定等價故障信號。保護裝置在整定范圍內應能正常動作。試驗次數不少于3 次。)
2)電容器外觀良好,無滲漏油現象;電抗器無變形,起包,受潮現象。
3)電容器組的接線應正確,電壓應與電網額定電壓相符合。
4)電容器組三相間的容量應平衡,其誤差不應超過一相總容量的5%。
5)各觸點應接觸良好,外殼及電容器組與接地網的連接應牢固可靠。
6)放電電阻的阻值和容量應符合規程要求,并經試驗合格。
7)與電容器組連接的電纜、斷路器(真空接觸器)、熔斷器等元件應經試驗合格。
8)電容器組的繼電保護裝置應經檢驗合格,定值正確,并置于投入運行位置。
9)裝有專用接地刀閘者,其刀閘應在斷開位置。
10) 此外還應檢查電容器安裝處所的建筑結構,通風設施是否合乎規程要求。
11) 自動投切裝置應經試驗合格。
12) 新投入運行的電容器組第一次充電時,應在額定電壓下沖擊合閘三次。